日期:2013-12-26  浏览次数:20606 次

  王先生和吴女士协议离婚后,两人就共同经营的淘宝店的归属问题发生争议。昨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的离婚协议有效;在王先生关闭新开的另一网店后,涉案淘宝店转到王先生名下经营。

  王先生说,2011年11月,他和妻子吴女士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吴女士无条件将其在淘宝网上实名开办的网店转给他经营管理,与网店相关的淘宝密码、客服旺旺密码、支付宝密码等无偿提供给他使用。

  王先生称,签订离婚协议后,吴女士擅改密码,导致他无法继续经营网店。而且吴女士通过支付宝大量提取现金,多达110万余元。王先生将前妻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认定离婚协议有效,在王先生关闭新开的另一网店后,涉案淘宝店可转到王先生名下经营。此外,吴女士退还通过支付宝提取的现金80余万元给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