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20  浏览次数:20633 次

代码的设计问题
我再做一个文件比较器。
有一个‘文件’类,
一个‘比较结果’类,
在控制器中比较完后是直接返回结果比较好(将比较的信息,以及比较的文件的信息放到结果类对象中),还是将比较的结果放入被比较的文件对象中好?(结果类对象中只有比较信息。)

------解决方案--------------------
最简单做法:3个类。
文件类,结果类,比较器类。
调用比较器类的方法,传入两个文件类对象,返回结果类对象。
------解决方案--------------------
引用:
引用:最简单做法:3个类。
文件类,结果类,比较器类。
调用比较器类的方法,传入两个文件类对象,返回结果类对象。

但是有时候是文件夹,要比较整个文件夹中的所有数据就要有一个树状的结构;
直接返回结果类的话就要在结果类里面也有一个树状的结构。
如果每个文件类对象都有自己的比较结果,是不是就简单了?


这样的话建议你用集合保存整个文件夹里各个文件的比较结果。
比如说用map保存,以文件名作为key,以结果对象作为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