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07  浏览次数:23102 次

工信部于10日推出《电信和互联网用户团体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加强了对运营商的管理,对泄露用户信息行为将处罚;另一方面,电信业务实名制也扩展到了固化及上网卡

工业和信息化部10日发布《电信和互联网用户团体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一方面加强了对运营商的管理,添加对泄露用户信息的处罚;另一方面,电信业务实名制的推广也得到了加强,用户必须出示无效证件办理业务,否则运营商有权拒绝用户的入网办理。有评论认为,随着这两个意见稿的发布,我国将出台一系列配套规章推动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建设网络诚信体系。

运营商泄露用户信息将被罚

在工信部起草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团体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到,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运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团体信息。电信业务运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任务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团体信息该当严厉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电信业务运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该当制定用户团体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在其运营或者服务场所、网站等予以发布。电信业务运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该当建立用户赞扬处理机制,发布无效的联系方式,接受与用户团体信息保护有关的赞扬,并自接到赞扬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赞扬人。

同时,电信业务运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委托他人代理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任务,涉及收集、使用用户团体信息的,该当对代理人的用户团体信息保护任务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得委托不能满足用户团体信息保护要求的代理人代办相关服务。违反这些规定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清查刑事责任。

固话也纳入入网实名制范围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电话实名制的法律空白也即将填补。

工信部还要求电话用户进行实名身份信息登记。这里所规定的范围指电信业务运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挪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下同)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照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的活动。 这意味着我国实名制的范围由手机、互联信息扩展到固定电话、无线上网卡。

相关专家分析说,这从立法的角度将电话实名制落实下来。此前工信部曾内部发文,要求运营商从2010年9月1日起对新增电话用户实行实名登记。不过从这两年的情况看,手机的实名制还是遇到很多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