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3  浏览次数:23494 次

本月初施雷姆斯宣布发起这起诉讼,指控Facebook违背了欧洲数据保护法律,并呼吁欧洲,以及美国和加拿大以外的Facebook用户加入其中。不久之后,诉讼就达到了2.5万人的原告人数上限,另外3.5万名签名者都是表达自己对这起隐私诉讼的支持。大多数原告来自德国和奥地利这样的德语国家,他们对Facebook的隐私政策感到不满。荷兰、芬兰和英国也有大量用户参与其中。

如果在这起案件中胜诉,2.5万名原告每个人都可以从Facebook获得500欧元的赔偿,总计赔偿金额可达1250万欧元(约合1700万美元)。尽管对于Facebook而言这笔赔偿金只是九牛一毛,但是输掉隐私官司将严重损害该社交网络在全球,尤其是在欧洲的声誉,而且如果法官判定Facebook违背欧洲隐私保护法律,该公司在其他地区也有可能遭到起诉。

施雷姆斯在诉讼中列出了Facebook的七大“罪状”,包括参与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棱镜”项目,收集公共互联网的个人数据,违背欧洲数据保护法律,侵权用户隐私等。施雷姆斯还指出,Facebook还通过“赞”按钮追踪第三方网站上的用户。

另外,根据Facebook的数据使用政策和做法,他们会通过“大数据系统”监视用户在网上的行为,施雷姆斯表示此举违背了欧洲数据保护法律。